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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巨野县公安局侦破一起新型黄金洗钱案,犯罪嫌疑人通过买卖黄金制品,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得赃款进行洗白,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,经初步查明,犯罪嫌疑人以买卖黄金为手段,涉嫌为境外网络诈骗团伙洗钱数百万元。
巨野县陶庙镇居民贾某前不久向警方报案称,她被冒充公检法人员以洗黑钱为由诈骗现金65400元。接警后,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,展开调查工作。经调取银行转款记录,专案组民警发现受害人的钱转入谢某银行卡后,很快又被转了出去。在受害人贾某被骗转款的前后半个小时内,另外还有张某洪、李某、覃某水等5人也相继将钱转入谢某的银行卡,共计500400元。
“现在银行卡基本都是实名,小额50000元以下的转账直接线上就可以操作,但几十万的资金流,必须是本人,还得持身份证。经侦查,我们追到武汉几个珠宝店,然后就对珠宝店进行研判。”巨野县公安局图像侦查大队大队长崔巍说。
专案组民警侦查发现,在受害人资金到账之前,犯罪嫌疑人就提前与黄金珠宝店沟通好,让他们按照骗取的资金量来准备黄金制品,钱一到账,迅速完成交易。巨野县受害人贾某转款后半小时内,接收赃款的谢某银行卡在湖北武汉两家黄金珠宝店内,刷卡消费了46万多元,专案组立即派员赶赴武汉。
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,专案组民警找到犯罪嫌疑人刷卡购买黄金制品的两家黄金珠宝店,调取了店里公共视频录像。专案组研判发现,其中一人是江西籍的谢某,他就是接收受害人转账银行卡的持有人,另外一名男子是广东人蓝某。
专案组民警侦查确认,这个团伙一共7人,他们使用诈骗钱款购买黄金是一种新型洗钱手法,用以掩饰境外诈骗团伙的非法所得,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。这个犯罪团伙成员之间分工明确,聂某某、刘某某是犯罪团伙的组织者,有人负责收银行卡,有人负责用银行卡购买黄金。
在掌握了充足证据后,专案组立即展开抓捕,先后在武汉、仙桃将聂某某、刘某某等7人抓获,追缴犯罪嫌疑人非法所得104000元,将巨野贾某65400元被骗现金返还。
目前,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(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赵念东 通讯员 李勇军 刘瀚允 报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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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:陈凤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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